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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年儿童钢琴大赛暨安徽赛区选拔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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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1: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比赛简介

   “2010年香港少年儿童钢琴赛”,是“香港刘诗昆钢琴艺术学会”主办,“香港刘诗昆钢琴艺术中心”和“深圳市刘诗昆钢琴乐器实业有限公司”承办,中国内地各城市的“刘诗昆钢琴艺术中心”和“刘诗昆音乐艺术幼儿园”共同协办的全香港历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参赛人数最多的钢琴和音乐大赛。是非商业、非牟利性的社会文化、社会公益和社会公众性的少年儿童美育活动和艺术竞赛活动。
    这一赛会最初于1994年8月在香港首办第一届;尔后,每隔两年暑期均于香港举行一届。定于2010年7月于香港举行的本届“2010年香港少年儿童钢琴赛”,是这一赛会的第九届。2008年暑期于香港举行的这一赛会的前一届,即第八届,参赛者人数三千人之多,其中,香港本地参赛者一千余人,来自中国内地二十多个城市的参赛者近两千人。而本届2010年赛会的参赛者人数,预计将更为大幅增多,参赛的中国内地城市亦将增加到近三十个之多。
    这一赛会的每一届,都各举行一次十分盛大、隆重的赛会闭幕式,均邀请众多位香港最高层政要人士及其他各界知名人士出席主礼,并向获奖者颁奖。
    中国中央电视台和其它一些电视台,及中国内地多家重要报刊,每届本赛会均委派电视摄制组和记者,专程来香港拍摄、报导每届本赛会,向全国各地电视播出和新闻报导。本届2010年赛会,亦仍将照此进行。
    本届2010年赛会的主席为刘诗昆大师,艺术总监为但昭义、李名强教授,评委由多位有资格的中、外钢琴人士担任。本届赛会的竞赛评比精神为:认真竞赛,严格评比,仔细区分,重在鼓励;通过比赛令众多少年儿童钢琴学生的琴业得到提高,琴技得到鉴评,学琴热忱得到激励为促进香港和中国内地社会钢琴音乐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为振兴中国文化大业作以贡献。

一、比赛宗旨及性质

    鼓励中国少年儿童钢琴学生的学琴热忱和进取精神,发现与培育中国少年儿童音乐人才,促进中国社会钢琴音乐教育的普及与提高。推动中国社会美育教育和社会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发展。为振兴中国文化大业作以贡献。
    本赛事主办单位“香港刘诗昆钢琴艺术学会”系非商业、非牟利性的社会文化、公益和公众团体。

二、比赛时间

(一)预赛时间:2010年5月,在安徽省各地市赛点进行预赛评审。

(二)复赛时间:2010年6月中旬,在合肥进行最终的复赛评审。

(三)赴港比赛时间:2010年7月20日。

三、比赛评比精神

    本比赛之参赛者基本为业余学钢琴的年少、年幼琴童。根据参赛者的这一实际成份和实际情况,本比赛评比和设奖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为:认真竞赛,严格评比,仔细区分,重在鼓励。即本比赛所设奖种、奖别、奖级、奖次较多。从而一方面,既能使各个不同参赛琴童在比赛中的不同弹奏水准与成绩,都能分别获得细致、不同的区分与认定,达致强差分清,获落有别,奖有高低之严格、分明、公正的比赛结果;另一方面,又能使凡为准备本比赛而在琴业上作出一定努力,得到一定进步的参赛琴童,都能得到一定或起码的比赛获奖之鼓励。

四、本大赛评比委员会

(一)本比赛评判委员会(简称评委会)为评定、评比本比赛各参赛者比赛弹奏成绩之最高评判机构。
(二)本比赛评判委员会主席为刘诗昆先生。评判委员会艺术总监为但昭义、李名强教授。评判委员为有资格的中、外钢琴人士多位。
(三)评判委员会对各参赛者比赛弹奏成绩之评定和评比,为不可改变的最终决定,任何人不得提出异议。

五、报名日期、地点及相关规定:

(一)填写香港少年儿童钢琴大赛暨安徽赛区选拔赛报名表。

(二)近期半身照片1寸2张(附报名表)。

(三)本人户口本、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学生证的不提供)。

(四)每位参赛选手限报1名指导教师。

(五)报名时间:2010年4月10日—预赛结束。

(六)报名方式、地点:选手自由选择预赛赛点,现场提交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费。

(七)参赛选手及陪同者的旅费、食宿及交通费一律自理。

(八)各地区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

1.合肥地区:

(1)合肥市濉溪路99号国泰公寓208室(省民政厅东20米)电话:0551-5608929

(2)合肥市海棠花园小区内会所三楼                      电话:0551-5552278

(3)合肥市桐城路111号四楼(师范附小旁)              电话:0551-2614628

(4)合肥市金地国际城小区内二街4栋207室              电话:0551-3457099

2.阜阳地区:阜阳市青颍公园东大门北100米老年大学院内 电话:0558-2201925

3.淮南地区:淮南市龙湖南路16-10号新华书店北50米    电话:0554-5309977

4.淮北地区:淮北市工人文化宫七楼 李老师              电话:0561-5222276

                                                       手机:13909612276

5.铜陵地区:铜陵市意安南路铜都文华园                  电话:0562-2870777

6.巢湖地区:巢湖市人民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电话:0565-2341668

7.宿州地区:宿州市淮海南路157号                      电话:0557-3055468

     六、本比赛参赛者的报名参赛费金额如下:
(一)“级别比赛组”:初级组100元 、一级组100元、二级组100元 、三级组100元、四级组100元、五级组100元、六级组100元、七级组100元、八级组100元、高级组150元。

(二)“巴赫比赛组” 150元

(三)“车尔尼比赛组” 150元

(四)“《小奏鸣曲》比赛组” 150元

(五)“肖邦比赛组” 150元
(六)“中国乐曲比赛组”150元

参赛者每参加以上一个比赛组别的比赛,即须逐一分别缴付每一比赛组别各自的参赛报名费。

七、参赛者组别选择

本大赛分别设立下列多种比赛组别,每一组别各分别比赛、分别设奖:

(一)“级别比赛组”: 该“级别比赛组”中分为初级组、一级组、二级组、三级组、四级组、五级组、六级组、七级组、八级组和高级组十个比赛组别。

(二)专项比赛组:该“级别比赛组”中分为“巴赫比赛组”、“车尔尼比赛组”、“《小奏鸣曲》比赛组”、 “中国乐曲比赛组”和“肖邦比赛组”五个比赛别。

本比赛参赛者,可只参加以上必须参加的其中一个比赛组别的比赛;亦可在参加以上一个组别比赛的基础上,又同时参加本比赛之其它比赛组别的比赛。参加其它比赛组别的比赛,可有以下几种选择:

1.凡参加本比赛“级别比赛组”之初级组、一级组至八级组和高级组中任何一个级组比赛的参赛者,可又同时参加本比赛之“巴赫比赛组”、“车尔尼比赛组”、“《小奏鸣曲》比赛组”、“肖邦比赛组”和“中国乐曲比赛组”这五个“比赛组”中的任何一个,、数个或全部“比赛组”的比赛。

2.凡参加本比赛“肖邦比赛组”比赛的参赛者,可又同时参加本比赛“级别比赛组”之初级组、一级组至八级组和高级组中的任何一个级组,“巴赫比赛组”、“车尔尼比赛组”、“《小奏鸣曲》比赛组”和“中国乐曲比赛组”这五个“比赛组”中之任何一个、数个或全部五个“比赛组”的比赛。
    3.任何一名参赛者如同时参加本比赛之多个赛组的比赛,则在各赛组选弹的所有比赛曲目中,均不得互有相同曲目。
    4.任何一名参赛者如参加本比赛之多个赛组的比赛,该参赛者在所参加的每一赛组中,都会分别得到每一赛组对该参赛者各自单独的评比和评奖,即有可能一名参赛者分别获得多个赛组的多个不同奖项。

八、本大赛奖项:

(一)本大赛的每一个比赛组别,即“级别比赛组”之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各比赛组,和专项比赛组中的“巴赫比赛组”、“车尔尼比赛组”、“《小奏鸣曲》比赛组”和“中国乐曲”各比赛组,每一比赛组均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五个等级奖。

(二)本大赛 “级别比赛组”中的高级组和“专项比赛组”中的“肖邦比赛组” 每一比赛组均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五等奖六个等级奖。

以上每一等级奖中的一、二、三、四、五等奖均可有多名参赛者并列获奖。各并列获奖的具体人数,由本大赛评委会视比赛的具体情况决定。

(三)指导教师奖:荣获名次奖选手的指导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组委会将向推荐5名以上选手参赛的教师颁发“优秀组织奖”。

九、比赛参赛者年龄规定:

    各城市参赛者限为中国国籍,或在该城市的外籍华人。
    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初级组至七级组比赛参赛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十七岁(含十七岁),即1993年7月26日(含7月26日)以后之出生者(按本比赛2010年7月26日闭幕式举行之日计算上述年龄,下同);最小年龄不限。
    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八级组和高级组比赛参赛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十八岁(含十八岁),即1992年7月26日以后(含7月26日)之出生者;最小年龄不限。
    本比赛之“巴赫(Bach)比赛组”、“车尔尼(Czerny)比赛组”、“《小奏鸣曲》(Santana)比赛组”的参赛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十七岁(含十七岁),即1993年7月26日(含7月26日)之出生者;最小年龄不限。
    本比赛之“萧邦(Chopin)比赛组”和“中国乐曲比赛组”的参赛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十八岁(含十八岁),即1992年7月26日以后(含7月26日)之出生者。

十、各组别参赛曲目

(一)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初级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弹奏二首程度低于一级考级曲程度之初级程度钢琴小曲。
(二)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一级、二级、三级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弹奏二首钢琴曲,此二首曲可有如下三种选择:

1.弹奏一级、二级或三级钢琴考级曲中之任何二首。

2.弹奏一级、二级或三级钢琴考级曲中之任何一首,及一首自选的程度相当于一级、二级或三级钢琴考级曲的钢琴曲。

3.弹奏二首自选的程度相当于一级、二级或三级钢琴考级曲的钢琴曲。
(三)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四级、五级、六级、七级、八级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弹奏一首钢琴曲。此首曲可有如下二种选择:1.弹奏四级、五级、六级、七级或八级钢琴考级曲中之任何一首。2.弹奏一首自选的程度相当于四级、五级、六级、七级或八级钢琴考级曲之钢琴曲。
(四)本比赛之“级别比赛组”的高级组比赛,每名中国内地参赛者各弹奏一首钢琴曲。此首曲可有如下两种选择:

1.弹奏一首九级或十级钢琴考级曲。

2.弹奏一首超过八级程度的演奏时间不超过七分钟的自选非考级钢琴曲。
(五)以上所述之各级“考级曲”,对于中国内地各城市参赛者,均系指中国内地任何地区、任何系统之各个社会钢琴考级的各级钢琴考级曲。
(六)本比赛之“巴赫比赛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选弹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集》(Bach Two Part Invention Of Three Part Invention)中的任何一首。
(七)本比赛之“车尔尼比赛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选弹车尔尼的作品《599钢琴练习曲集》(Czerny Op.599)中之第14首至第100首练习曲之中的任何一首。
(八)本比赛之“《小奏鸣曲》比赛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选弹《小奏鸣曲集》(Sonatina Album)中的任何一首《奏鸣曲》(亦即《小奏鸣曲》),或该曲集中的其它乐曲。
(九)本比赛之“肖邦比赛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选弹肖邦的下列各乐曲中的任何一首:
     1.所有《圆舞曲》(Waltz)中的任何一首;
     2.所有《前奏曲》(Prelude)中的任何一首;
     3.所有《玛祖卡舞曲》(Mazurka)中的任何一首;
     4.所有《夜曲》(Nocturne)中的任何一首;
     5.所有《练习曲》(Etude)中的任何一首;
     6.所有《即兴曲》(Impromptu)中的任何一首;
     7.《波兰舞曲》(Polonaise)曲集中的第一首升C小调《波兰舞曲》(Polonaise No.1 in C sharp minor),或第二首降E小调《波兰舞由》(Polonaise No.2 in E flat minor);
     8.升C小调《幻想即兴曲》(Fantasie Impromptu in C Sharp Minor)。
(十)本比赛之“中国乐曲比赛组”比赛,每名参赛者各选弹下列各中国乐曲中的任何一首:《牧童短笛》(贺渌汀曲);《晚会》(贺渌汀曲);《卖杂货》(陈培勋曲);《旱天雷》(陈培勋曲);《平湖秋月》(陈培勋曲);《节日舞》(选自《儿童组曲》,丁善德曲);《翻身的日子》(储望华曲);《筝萧吟》(储望华曲);《新疆随想曲》(储望华曲);《夕阳箫鼓》(黎英海曲);组曲《巴蜀之画》(只可选弹其中二段或三段,黄虎威曲);《东蒙民歌七首》(只可选弹其中二首,桑桐曲);《绣金扁》(王建中曲);《浏阳河》(王建中曲);《冀北笛音》(赵晓生曲);《牧童盼红军》(但昭义曲);舞剧《渔美人》中的任何一首钢琴改编选曲(吴祖强、杜鸣心曲);舞曲《红色娘子军》中的任何一首钢琴改编选曲(吴祖强、杜鸣心曲)。
  (十一)参赛者在本比赛之任何比赛组别中,如弹奏任何一首三个乐章的钢琴《奏鸣曲》(包括《小奏鸣曲集》中的《奏鸣曲》),须只择弹该曲的第一乐章,或只择弹该曲的第二、三乐章,而不得弹奏全部三个乐章。

十一、比赛规则

(一)本比赛参赛者之比赛弹奏,背谱或看谱均可。
(二)颁发正规专业学历文凭的各专业音乐院校、综合艺术院校或师范院校音乐系、科的学生,均不可参加本比赛。
(三)每名参赛者的具体比赛日期和时间,由本比赛主办单位安排,参赛者本人不得提出异议。
(四)参赛者须提早十五分钟到达比赛场地,并保持安静及遵守赛会和赛场规则。
(五)参赛者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有关参赛文件赴赛场参加比赛。
(六)本比赛主办单位有必要时,可将比赛时间调动,任何人士不得提出异议。
(七)本比赛报名表填写不清、不全、不确、不对,或有关参赛所需资料不确、不对、不齐者,视为无效。
(八)本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赛资格者或违规者参赛。
(九)本比赛过程中除获得特许外,根据比赛场地的规定,任何人不得录音、拍照或录像。在本比赛的比赛过程及本比赛闭幕式音乐会中的一切录音、录像之版权,均归本比赛主办单位所有。
(十)本比赛获奖者必须义务参加本比赛指定的一切有关演奏活动。
(十一)本比赛报名费缴后不退还,亦不得转让他人或转作其它用途。
  (十二)本比赛主办单位有权修改或更变本比赛的规则、评委会成员及奖品品种。如有修改或更变,不另行通告。



                                    

                            香港少年儿童钢琴大赛安徽赛区选拔赛组委会

       2010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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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26 11: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领导辛苦了,下次要多多关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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