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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
1,请各位老师在5月20日前报名,中央音乐学院重申“过期概不办理”。
2,报考四级以上(含四级)的考生,报名时需交前一级证书(复印件),否则一律按“跳级”办理,不跳级的考生考级时需带证书原件备查。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并交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新的全国音乐等级考试2015年开考。需要一寸彩照一张及身份证号码。
4,“音基”考试是集体测试,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签到,考试迟到者一律视为弃考。
5,报名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新旧教材。
6,各考场电子琴一律由考生自带。
2015年暑假(安徽考区)
中央音乐学院校外音乐水平考级简章
为了推动全省少年儿童的音乐素质教育,使考级工作更加规范。根据文化部有关文件精神,中央音乐学院今年暑假将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举办中央音乐学院(安徽考区)手风琴、钢琴、电子琴、大提琴、小提琴、音乐基础知识校外音乐水平考级。
一、报名手续:
A、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格,字迹端正,项目齐全,内容准确,不能有空格。
B、考生姓名请注明汉语拼音。
C、报名共需要三张(同一底片)近照,表上贴一张。其它二张照片的背面,请写上考生姓名、专业、级别、出生年月等内容。
D、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均要详细、准确、清楚,如因填写错误而无法联系,责任自负。
E、报考四级以上(含四级)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出示前一级证书(复印件),(考试时带证书原件备查),无证书者应按“跳级”有关规定报名。
二、考级要求:
钢琴专业(按本级别要求),旧教材(海内外)要求不变。新教材(灰皮):1、基本练习:一至二级自选一条两个升、降号以内的大调及关系小调音阶;三至四级自选一条一个升、降号以上的(无升、降号不可)大调及关系小调音阶;五至六级自选一条二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关系小调音阶;七至八级在选一条三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关系小调音阶;九级自选一条四个升、降号以上的大调及关系小调。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考生从每个项目中自选一首共四首。(1级无大型乐曲,须自选两首小型乐曲)。
钢琴第三套(黄皮)基本练习部分要求如下:1,1—3级及演奏级按照教材要求准备,4级:A大调和升f小调音阶琶音及半音阶,5级:降E大调和c小调音阶琶音及属七,6级:E大调和升c小调音阶琶音及属七减七,七级:降A大调和f小调音阶琶音及属七减七,8级:降G大调和降e小调音阶琶音及属七减七,9级:4—8级中抽一组。2、练习曲、复调乐曲、大型乐曲、小型乐曲共四项,考生从每个项目中自选一首共四首。(1---3级无大型乐曲,须从练习曲,复调和乐曲中各选一首,共三首参加考试)。
手风琴专业(按本级别要求)1、音阶、琶音:按教材要求不变。2、练习曲一首(自选)。3、复调乐曲一首(自选)。4、中外乐曲两项中自选一首。5、配伴奏测试:仅限9级具体要求:评委提供8小节的旋律,由考生配伴奏。第一遍配左手伴奏。第二、三遍稍加不同变奏(左右手均可)。
电子琴专业(按本级别要求)1,新旧教材其中基本练习(音阶、琶音),考官在每级最后的四个调中抽考一组(本级别其它调音阶也需要知道调号并能背谱慢速弹奏);2,练习曲(钢琴曲)自选一首;3,电子琴曲:规定曲目自选二首; 4,教材自选曲目两首中自选一首;(海内外版老教材仍按原要求不变),5,新老教材7—9级理论部分必考。
三、关于跳级:
钢琴:自选前一级第三首(大型乐曲)。
手风琴:自选前一级音阶、琶音、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一首。
电子琴:4-7级自选前一级练习曲、乐曲各一首,7-9级新教材自选前一级练习曲、电子琴曲各一首及理论部分。旧材料自选两首电子琴曲及理论部分。
跳级须加前一级考级费50%。
四, 教材:
考生必须使用由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写的教材。手风琴第一、二套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得混用(即每级曲目必须是同一套教材中的规定曲目)。钢琴、电子琴新旧教材均可使用,不得混用。报名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新旧教材。
五,关于《音乐基础知识》(简称“音基”)测试:
凡报考各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考生应持有“音基测试一级合格证书”方能报名参加考级(2015年未满七周岁者可免)。凡三级以上没有音基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音基测试、为方便三级以上的专业考生,“新旧音基”将会有序的过渡。今年“旧音基”一级、二级、三级继续测试,“旧音基”一级考级费、报名费60元,二级考级费,报名费70元,三级考级费、报名费80元。新的全国音乐等级考试今年开考(简称“新音基”)。“新音基”考级费160元。参加“音基”考级的考生,需备彩色一寸照片一张,报名表另填。“新音级”的考生还需填写身份证号码。考试合格者“旧音基”由中央音乐院颁发证书,“新音基”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央音乐院共同颁发证书。
六, 收费标准:
专业报名费每人40元;专业考级费:一级80元,二级90元,三级100元,四级110元,五级120元,六级130元,七级140元,八级160元,九级180元。
a)各专业考级评委,均由中央音乐学院专家、教授担任。凡考级合格者统一颁发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海内外通用等级证书。
b)外地考生可以集体报名,集体报名的同时请附一份考生级别分类汇总名单。集体报名有利于外地考生考级时间安排以及登记造册。
考级报名费收到后(指集体)我们将用挂号信邮寄准考证。
务请各位老师遵守时间,按时报名。报名结束之后,一律不再办理改报、退报手续,中央音乐学院重申“过期报名概不办理”。
考级时间:今年七月中、下旬(暑假)。考级地点:省艺术学校。
c)集体、个人报名地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E楼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
七, 函报: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王根春老师。
时间:5月5日---5月20日,上午8:30-11:00 下午:2:30--5:30
考级办公室:13955175425 联系人:张庐贤(来前电话联系)
八:咨询电话:13965105613王根春。13866736980张文娟,0551-4658459尹老师,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安徽考区)
安 徽 艺 术 职 业 学 院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2015年大提琴小提琴考级要求补充通知
一、请各位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水平指导家长和学生选择适合的级别报名。
二、今年安徽考区大提琴、小提琴专业参加中央音乐学院校外考级四级以
上的考生(含四级)开始实施跳级的相关规定。
小提琴跳级须加试前一级带*练习曲一条,协奏曲一首(自选)。
大提琴跳级须加试前一级的练习曲一条,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协奏曲)两项中自选一项(不跳级的考生需出示前一级证书)。
三、凡报考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的考生应持有“音基测试一级合格证书”方能报名参加考级(2015年未满七周岁者可免)。凡三级以上没有音基证书的考生必须参加音基测试。,各级别应统一按器乐的音基要求考试。
四、考试曲目要求:
大提琴(自选一套,按教材要求):
1、音阶与琶音
2、练习曲
3、乐曲
4、奏鸣曲、协奏曲七级以下两项中自选一项,八、九级必选协奏曲。
小提琴:
1、音阶与琶音,自选一个调,六级以上增加双音三、六、八度音阶。
2、练习曲:自选一首带“*”标记的练习曲。
3、协奏曲:按教程要求不变。
4、中国乐曲、外国乐曲两项中:自选其中一项;八、九级必选外国乐曲。
5、演奏级要求不变。
五、 报名时间:5月5日—5月20日。接到通知的老师、学生、家长尽早
和我们联系(13955175425张庐贤老师)。过期报名概不办理。详情见2015年暑期考级简章。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安徽考区 )
2015年3月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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